会计证领取 已处理

你好,我曾是黄淮学院的学生于2017年毕业 在校期间我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过在等待取证时由于临近毕业比较忙碌 再去你单位领取时偶遇你单位工作人员下乡无人所以未领取 因工作原因离开本市 所以至今未领取 现因工作需要能否补领 ?感谢

马丽|留言时间:2021-06-25 18:35:26

回复内容:
2017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全国范围内已经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原会计从业管理系统已经关闭,无法为您补办证书。

管理员|回复时间:2021-06-30 17: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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