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补贴 已处理

请问,市政府有个文件《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中提到购车5%的补贴,这个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李恒|留言时间:2023-02-08 08:15:44

回复内容:
您好,对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贯彻落实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驻政文〔2023〕3号)规定,鼓励各县(区)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市财政局责任是与出台惠民政策的县(区)财政部门进行补贴资金结算,不与消费者直接清算补贴费用。建议咨询人向户籍地相关部门或购车供应商了解具体政策。

管理员|回复时间:2023-02-10 16:05:05

版权所有:驻马店市财政局 (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
邮编:463000 电话:0396-2610800 地址:驻马店市金雀路278号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493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04 豫ICP备140163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