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正式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2015-10-19来源: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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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市财政局召开市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市级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市级正式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三年本级政府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按照“近详远略”原则同步编制后两年政府及部门收支计划,提前确定三年分年度的收入安排和支出重点;以后年度在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二年预算和后两年收支计划,依次类推,滚动编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利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市级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科学确定规划期收支规模、拟定规划期财政改革政策和提出部门及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意见等三个方面内容,编制分为前期准备、部门建议、财政初审、部门修改、审核批准、批复告知六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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