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政管理科开展全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2017-11-14来源:基层财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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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基层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年初工作安排,10月24日至11月9日,基层财政管理科先后深入8个县区,18个乡镇财政所,对全市财政系统“创建群众满意财政所”活动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各县区财政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并根据督导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分管部门人员履行好岗位职责,确保了基层财政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与创建活动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监管工作与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责任意识。着力把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认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创建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宣传动员,悬挂横幅标语,形成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激发争先创优积极性。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对照创建活动内容和标准,组织财政所公开服务承诺,设置意见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基层财政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组成工作组,对所辖乡镇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督导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切实发挥工作成效。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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