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

2016-09-28来源:教科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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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内设职能科室13个,局直单位32个。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进全市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参与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负责全市高等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及高等学校的申办工作;负责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的工作。

(八)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和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前置审批工作;负责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年度审核工作;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工作;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工作。

(十五)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体育领域的科技研讨工作和信息交流。

(十七)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和监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健全和完善全市业余训练网络,培养输送优秀体育人才。负责等级裁判员(二级)、等级运动员(二级)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的审批工作。

(十九)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监督、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工作;监督、管理体育场所经营活动。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决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详细名单如下:

1.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机关

2. 驻马店市招生办公室

3.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

4.驻马店市职业成人教研室

5.驻马店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站

6.驻马店市电化教育馆

7.驻马店市教育信息资料中心

8.驻马店市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管理站

9.驻马店市中小学生实践基地

10.驻马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1.驻马店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12.驻马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驻马店市体育场)

13.河南省汝南幼儿师范学校

14.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

15.河南省汝南园林学校

16.驻马店市体育运动中等职业学校

17.驻马店市水上运动学校

18.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

19.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

20.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驻马店市商业学校)

21.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

22.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

23.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

24.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25.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

26.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

27.驻马店实验小学

28.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

29.驻马店市第十小学

30.驻马店市第十九小学

31.汝南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32.汝南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及局属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计表

第三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收入总计54021.21万元,支出总计56874.2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585.52万元,增长18.90%;支出总计增加14405.57万元,增长33.9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本年收入合计5402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38.09万元,占93.55%;事业收入3145.48万元, 占5.8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7.64万元,占0.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本年支出合计5687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9.49万元,占71.84%;项目支出16014.77万元,占28.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0538.0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53058.43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041.09万元,增长13.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546.28万元,增长27.8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87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1万元,占0%;教育支出41992.90万元,占73.83%;科学技术支出18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3.29万元,占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0.84万元,占8.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5.69万元,占3.09%,城乡社区支出180万元,占0.32%;农林水支出83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1443.79万元,占2.54%;其他支出5796.42万元,占10.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7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9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8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2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63.7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支出:是指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教育体育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教体局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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