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商务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2来源:金融贸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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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驻马店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驻马店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驻马店市商务局1个行政单位,驻马店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马店支会、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诉服务中心、驻马店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驻马店市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驻马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驻马店市招商引资信息服务中心、驻马店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4个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市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商务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推动全市服务业和经贸产业结构调整。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协调推进我市流通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免税商店、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酒类等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经济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工作。负责全市商务执法工作。

(八)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市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商品进出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十)执行国家和省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沐浴等)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基地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反垄断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研究拟定我市反垄断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限额内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市自由贸易区战略,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并执行我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驻马店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

(十六)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总计1931.5万元,支出总计1931.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1.4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合计193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3.5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支出合计19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5万元,占93.11%;项目支出133万元,占6.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1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767.2万元,增长66.9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4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5.7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5万元,占60.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万元,占29.87%;医疗卫生(类)支出132.2万元,占6.84%;住房保障(类)支出57.3万元,占2.9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市商务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6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减少4.5万元,减少34.3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商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6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市商务局组织对1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3万元。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8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市商务局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驻马店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商务系统2018年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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