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信息第16期(信息办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4-02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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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第16期

 

驻马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驻马店市财政局

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市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省财政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财政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坚持“四个提高”,着力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树立财政大数据战略思维意识,依托财政城域网建设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进市县财政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支撑保障作用。

一、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全面推进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按照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部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协调市人行与代理银行,依据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经验,全面推进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部署实施。4月中旬,对市直预算单位开展分口培训,力求培训实效;5月初,在市直预算单位范围内全面实现国库电子化支付,建立财政、人行与代理银行三方数据电子化清算工作机制,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落实到位。

二、强化网络技术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市县财政城域网建设应用工作

(一)强化市本级财政城域网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技术人员与网络运营商,对市本级财政城域网所有接入终端进行全面普查,认真梳理预算单位财政专网线路铺设现状和财政业务系统操作应用情况,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同时,按照网络安全技术规范,实行网络固定IP地址管理,构建财政内网网上行为管理及信息追溯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网络在线运维管理。

(二)着力推进县(区)财政城域网建设。根据全市财政信息化统建统管的管理原则,统一规划网络架构和建设规范,指导县(区)全力推进财政城域网建设。各县(区)财政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本级财政业务专网建设实施和管理维护,合理安排线路资源,做到预算单位全覆盖,为贯彻落实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搭建网络基础环境。县(区)财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推进落实财政预算综合管理、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公务卡结算及工资统发等核心业务系统的上线运行,确保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市财政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按照省财政厅信息办工作部署和统一要求,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安全加固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开展市本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整改和备案工作,构建财政业务专网和核心业务应用的三级安全等保标准。在局机关财政内、外网建立固定IP+MAC地址绑定技术管理措施,严格内、外网设备使用,防范系统性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加强财政网络安全教育和检查,组织网络安全周活动,对县(区)财政网络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四、着力财政业务发展需要,实施一体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建设

(一)升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为满足社会公众手机终端缴款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安交通违法罚没收入的缴纳渠道,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升级非税征管系统财政管理端,支持通过交警APP缴纳交警罚没收入。系统升级后,公安部门可在执收单位端查询并开具财政票据;财政管理端“非税收入综合查询”的缴费类别中增加“交警APP方式”,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实现交警罚没收入及时足额执收。

(二)升级行政管理系统。完善OA办公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性能,建立政府重点项目和局机关内部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管理机制,促进财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

(三)升级财政内网防病毒系统。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提高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摸清本级趋势防病毒系统运行状况,切实评估防病毒态势,合理确定购买需求,市县(区)分级负担认证培训和自行采购内容的费用,按时完成财政内网防病毒系统续约采购工作。市级完成防病毒桌面端升级的同时,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完成部署升级,查补防病毒系统部署的遗漏点,做到业务专网的财政工作人员电脑和财政城域网内的预算单位电脑防病毒系统全覆盖。

五、严格系统数据基础规范,全力配合省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平台建设

树立大数据战略思维,运用大数据创新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逐步提高信息化辅助管理决策能力。

(一)把握大局、提高重视。在全市财政部门树立“大数据”战略思维意识,紧跟发展趋势、认真学习领会,把财经大数据创新应用作为下一步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增长点和提升财政管理职能的亮点,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的精准治理能力和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坚持顶层设计,吸取基层建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依托政务云平台和财政信息网络体系,以数据共享融合平台为支撑,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提出建设业务需求,认真研究系统方案,提出完善建议,共建全省集中部署的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

(三)统一标准、夯实基础。强化全市核心业务系统集中部署,实现对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加强数据标准存储、业务流程接入等规范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探索,推动市县信息数据全面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构筑财经大数据创新应用的核心基础。

六、强化系统资源整合运用,积极参与全省财政收支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领导加强财政资金在线监管的要求,实现全省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财政资金在线动态监管,积极构建“制度+技术”管理机制,为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资金绩效提供技术支撑。市县(区)要共同参与全省财政收支运行监管平台及相关专项监控建设,配合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提出收支监管平台建设业务需求。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规范使用预算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及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等系统办理相关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确保系统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配合省财政厅做好收支运行监管平台建设过程中的数据核对工作,及时反馈并协助省厅解决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做好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监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积极向省财政厅研究提出系统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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