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信息第21期(综合科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4-03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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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第21期

 

驻马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驻马店市财政局综合科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综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综合处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完成各项财政综合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1.根据省厅工作进度,制定驻马店市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探索建立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

2.完善市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县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督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同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

3.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在安排部署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时,探索同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范围。

4.探索建立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根据省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搭建政府与社会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二、认真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1.落实十九大报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认真落实上级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

2.认真落实省级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制度办法,明确部门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措施。根据省厅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和自查工作,加强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

3.根据省级财政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全面、动态掌握资金使用范围、支出进度、资金结转结余等情况,定期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月报,加强支出进度督导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会同市住房管理中心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5.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做好规范和调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公租房后续运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6.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统贷统还和购买服务资金核算、还本付息工作。

三、做好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会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区养老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支持社区健康养老的财政政策,开展财政支持社区新建、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提供养老服务试点示范,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护理、助餐、助医、助浴、助急等服务,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给予财政支持,不断提升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水平。

2.加强彩票资金收支管理。不断完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按要求做好彩票资金和彩票机构业务费预决算管理。

3.实施绩效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彩票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细化评价内容,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彩票资金预算分配机制。探索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对彩票公益金安排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加强土地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将资金分配与土地整治任务量、项目入库备案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建立以绩效为导向、项目条件公开、实施标准统一、县级政府主管、责任主体落实的竞争立项资金分配机制。

2.根据省厅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以前年度土地整治资金自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通过全面清理核查,切实解决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土地整治资金使用全程监管,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3.全面落实土地整治资金绩效管理,根据《河南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内容、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突出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等主要评价内容,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

4.贯彻落实财政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指导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

5.做好“土地”资源文章。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收储管理改革,完善土地收储管理机制,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土地专项债券、预算安排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资金;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对城市建设的支撑保障与调控功能。

6.根据我市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调整中心城区市、区土地管理体制。

7.落实支持乡村振兴的财政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8.指导贫困县开展宅基地复垦券收益委托理财工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复垦券扶贫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持续规范收费基金管理

1.在巩固现有降费减负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配合非税局做好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做好收费取消后的部门经费保障等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收费政策调整文件,实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3.根据现有政策,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

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我市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政策。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统计工作。

七、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建设工作

1.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编制工作。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机制建立的各项基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基础工作。

2.严格执行片区开发资金审批流程,严把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手续,规范征地拆迁、工程预结算评审制度,确保片区开发资金支出真实合规;做好片区开发成本和收益分成核算工作。

八、支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继续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和基础性地质环境工作,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财政部关于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及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县区加快取消矿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使用。

九、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紧紧围绕健康养老、乡村振兴、防范债务风险、“放管服”改革、收入分配、住房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提升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争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新政策。

4.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工作中容易发生风险的关键环节,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干部廉洁理财、依法理财意识,确保财政综合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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