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2来源:金融贸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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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粮食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度驻马店市粮食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市粮食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粮食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市粮食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内机构设置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调控科、流通与科技发展科、监督检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驻马店市粮食军粮供应中心、驻马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工作职能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组织和落实粮食进出口、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地区粮食平衡。(三)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和省市定额调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四)负责全市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粮油安全储存、轮换、调拨、运输、费用结算和出入库管理工作;管理市储备粮油和代储的省、中央储备粮油;监督指导全市定购粮食及商品粮油的保管和安全储存,做好粮油调拨、运输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城镇、部队、水库移民区、需要救助的农村人口、灾区、贫困地区和以粮代赈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六)负责全市三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粮油市场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油价格管理,加强对全市粮食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基金的分配管理及行业扭亏增盈工作。(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及市管国有粮办工业的规划、布局,落实基建、技改投资;指导、协调全市粮油收储、销售、加工设施体系建设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作。(九)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工作;参与拟定粮食市级质量标准;指导全市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和检测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粮油科技开发、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国有粮办工业的经营与发展工作。(十)负责制定全市粮食系统多种经营、主食产业化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城镇粮店连锁经营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十一)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减员分流和再就业工作;指导市粮食行业协会及各类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十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普法教育工作。(十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市粮食局财政预算单位三个:市粮食局机关、市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5人。现有人员117人,其中:行政在职27人、事业在职36人,行政事业离退休60人。

(三)、预算年度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编制全市粮油流通、储备、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和全市粮食行业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产业化工程和行业安全生产,粮油质量检测和军粮供应等工作。

第二部分 市粮食部门2018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864.4万元,支出预算864.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较2017年同期547.8万元增加316.6万元,增加5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224.5万元,二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70.9万元,三是军供中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分:工资福利支出598.3万元,占6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8万元,占17.9%;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占5.5%;项目支64万元,占7.4%。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合计8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合计8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万元,占92.6%;项目支出64万元,占7.4%。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万元,占92.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47.2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军供中心日常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64万元,占7.4%,主要粮食库存检查、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部队供应及慰问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2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市粮食部门项目支出64万元,占7.4%,主要粮食库存检查、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部队供应及慰问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市粮食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市粮食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比2016年预算7.3万元减少1.8万元,下降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主要是全供事业单位—军粮供应中心和差供事业单位—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日常军粮供应运送、粮油质量检测扦样支出较多,比2017年预算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目前保留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较上年同期0.9万元减少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及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及事业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17万元,为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公用经费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文印费等支出;遗属补助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生活补助开支;工会经费3.4万元,用于局机关工会活动支出;福利费2.97万元,用于支付局机关看望慰问职工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9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公共活动开支;事业运行经费6.7万元,主要是军供中心日常经费保障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99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两个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维修及办公耗材等方面支出。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自实行财政预算管理以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安排部署全局预算管理工作,不断促进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由于我局项目支出较少,2018年,拟对放心粮油工程示范建设经费10万元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驻马店市粮食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粮食部门2018年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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