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市委政研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研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市委政研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市委政研室1个行政单位,以及政研资料编辑室1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部署,承担市委有关政策性文件、文稿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任务,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文件的调研起草;根据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起草改革文件工作;承办市委办公室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市委政研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8年收入总计163.7万元,支出总计16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较上年有大幅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8年收入合计16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8年支出合计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万元,占77%;项目支出37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3.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2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万元,占13%;医疗卫生(类)支出7.9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5.7万元,占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办《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政研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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