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2来源:行政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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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预  算  公  开

 

 

第一部分  市政府金融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市政府金融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金融稳定科和融资担保科4个科室,下设证券管理中心。共有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

二、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

2、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加强全市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联系驻驻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5、负责引进市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投融资体系建设。

6、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7、牵头负责全市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

8、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263.41万元,支出总计263.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48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二是新增2人,人员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6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3.4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6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1万元,占68.49%;项目支出83万元,占31.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3.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长33.76%,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工资改革及增加新进人员的工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3.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9万元,占86.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万元,占6.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78万元,占3.33%。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8〕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办《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市政府金融办在2018年业务增加,金融扶贫、企业上市、处置非法集资、银企对接、担保小贷机构监管等各项日常工作需要经常下县调研督导、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以及协调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9.9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机动车保险服务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6万元;政府采购车辆加油服务0.5万元;政府采购印刷服务8万元;政府采购房屋租赁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会议服务7.7万元,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6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对0个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共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办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8年,我办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 5%,不得高于 12%。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金融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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