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2来源:行政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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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共3个分别是: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参公单位)、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事业单位)和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两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市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部分统建房的基建管理;负责对市级机关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购置、调配、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和部分生活区的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物业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计3029.66万元,支出总计3029.6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515.66万元,下降14%;支出减少489.3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合计302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0.66万元,事业收入30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302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84万元,占29%;项目支出2141.82万元,占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89.6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下降2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9.45万元,占92.6%;社会保障支出106.49万元,占3.91%;医疗费用支出52.15万元,占1.92%;住房保障支出42.57万元,占1.5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9.7万元。较上年度下降86%,主要原因:本年度购买公务用车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单位无出国(境)费用,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9.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1.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65.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购买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53.2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200万元;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政府采购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352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146万元。

(三)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6万元。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6万元。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 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事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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