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2来源:行政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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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

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市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一)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本级

    (二)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三)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驿城分局

    (四)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

    (五)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分局

    (六)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

    (七)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八)驻马店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二、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14个职能科室和驻马店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等8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抽检检查结果公示等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河南省著名商标组织申报、驻马店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拟订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九)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户外广告登记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一)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734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934.3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8万元。支出预算7340.1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改革。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收入合计73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40.15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73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9.57万元,占78.33%;项目支出1590.58万元,占21.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934.35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71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新增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8万元以及“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340.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9.89万元,占9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0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250万元,占3.4%。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7.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预算数与 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2.73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车辆购买时间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2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5.2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9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68.7万元;政府采购其他网络设备预算20万元;政府;政府采购专业咨询、印刷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等205.82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102.12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组织对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3.39万元。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1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59.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工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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