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群工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2来源:行政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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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驻马店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机关内设机构科室7个和1个二级机构市信访接待中心。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及下属二级单位共有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实有32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12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人。
 
 二、主要职责
 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主要职责是:
拟定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赴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市际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群工部2018年收入总计852.4万元,支出总计852.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4.8万元,增加67.9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提高;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群工部2018年收入合计852.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群工部2018年支出合计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7万元,占81.85%;项目支出154.7万元,占18.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群工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52.4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44.8万元,增长67.93%,主要原因:新核定信访事务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36万元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群工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6.4万元,占78.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万元,占13.73%;医疗卫生(类)支出36.5万元,占4.3%;住房保障(类)支出32.5万元,占3.8%。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群工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1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涉及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应急通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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