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行政职权目录

2019-10-15来源: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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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30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虚假材料、泄露标的等的处罚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4.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罚

5.采购人未编制采购计划、规避招标、违规确定供应商、未依法管理合同、未依法采用非招标方式等行为的处罚

6.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制度不健全、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和人员未分设分离;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

7.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8.评审专家未依法独立评审、泄露评审情况;应回避而未回避;收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性等行为的处罚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公告而未公告、不在指定媒体公告、不同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未按规定期限公告、公告信息不真实、排斥潜在供应商等行为的处罚

10.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违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行为的处罚;非法干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处罚

1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违规的处罚

1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违规的处罚

13.金融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处罚

14.金融企业在报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材料中存在故意漏报、瞒报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处罚

15.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16.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17.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18.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19.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分配利润,处理国有资源,清偿职工债务的处罚

20.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拒绝修正财务管理制度违规内容的处罚

21.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处罚

22.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

23.违反规定印制和使用财政票据的处罚

24.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25.被监督对象阻挠、拒绝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实物的处罚

26.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违反规定的处罚

27.对企业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的处罚

28.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29.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的处罚

30.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在经营期间未保持设立条件的处罚

(二)行政征收(3项)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

2.单位不明确的市级非税收入征收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中级)、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征收

(三)行政检查(15项)

1.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3.财政收入监督检查

4.公物拍卖企业资格年检

5.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6.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7.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8.国有资产收益收支及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

10.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执业、变更、终止情况监督检查

11.资产评估机构行业监督检查

12.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3.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14.会计监督检查

15.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

(四)行政确认(1项)

1.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认定

(五)其他职权(38项)

1.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绩效评价

2.供应商投诉处理

3.中标成交结果变更备案

4.终止采购活动、撤销采购合同、责成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准

6.国有资本收益复核

7.应交利润减免

8.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9.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

10.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核准

11.金融企业绩效评价

12.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备案

13.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备案

14.金融企业年金审核

15.金融企业财务登记

16.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17.金融企业一般准备弥补亏损或转未分配利润备案

18.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

19.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

20.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业务管理

21.会计管理工作

22.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

2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转让批准

24.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25.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认定

26.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27.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28.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9.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确定及取消

30.财政票据的领购、登记、保管、使用、核销、销毁

31.《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

32.财政投资评审

3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34.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理

35.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处理

36.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处理

3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理

38.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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