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31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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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要求,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落实财税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一是认真落实税费减缓政策。开展税收优惠和涉企收费政策实务咨询,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二是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事项。及时发布退“免”税费申报提示,缩短办理退“免”税费的各类事项申请和资料信息传递时间截至2月底,全市共办理出口退税业务187笔,惠及企业75户,退还金额6708万元;办理留抵退税9笔,惠及企业9户,退还金额4339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免、减、缓”政策。采取先退后补的办法,对企业2月份已缴符合减免规定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额退还,待企业划型完成后重新核定并补收应缴单位部分。全市已退还企业2月份已缴各类社会保险费1437.09万元四是及时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

二、落实财政金融政策,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应急周转金“资金池”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1-2月,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17笔41195.万元,费率为月利率0.75 %,低于银行金融机构的短期贷款利率。积极协调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申请国开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应急贷款1亿元,支持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县区用于购买防控物资、检测设备等。二是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及企业和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我市遂平益康面粉有限公司、遂平克明面业有限公司、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分别取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5000万元、6000万元和2000万元,共申请贴息资金251.84万元;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局将配合人社部门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借款人的展期还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三是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为2家企业无还本续贷续保360万元,为8家受疫情影响贷款逾期企业拟续保2850万元,为2家企业新增贷款担保100万元,拟新增贷款担保1300万元,其中为我市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驻马店市天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河南大众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800万元。以上担保费率均不超过1%,且不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落实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全市财政部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2020年筹措各类就业、创业资金151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3000万元,市县财政2132万元,支持各类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就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和“互联网+职业培训”工作,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帮助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加大失业保险促进稳岗就业力度,及时拨付2020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42.19万元,稳定企业工作岗位9329个,受益企业61家。同时,与人社部门联合做好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工作,及时将上级资金分配各县区,用于应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就业工作。

四、落实企业帮扶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及时出台财政政策。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市财政局围绕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加大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用足用活专项债券等方面,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财政局支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相应举措应对疫情影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日活动。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财政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到相关企业服务,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困难,宣讲相关财政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创造条件抓紧复工复产,扩大产能。三是畅通信息宣传渠道。通过“咱的驻马店”APP、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群等方式,向全市企业及时推送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支持企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政策,鼓励企业树立打赢疫情阻击战必胜信心,用好用足援企稳岗财政金融政策,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冲击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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