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07-05来源:行政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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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两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市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部分统建房的基建管理;负责对市级机关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购置、调配、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和部分生活区的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物业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2、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

3、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政务及后勤保障服务。本预算包含单位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局属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和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两个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总计2230.5万元,支出总计2230.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下降198.39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合计22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3.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5万元;专户收入16万元;代管资金8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合计2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3万元,占49%;项目支出1127.2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3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下降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9.6万元,占80%;事业运行177.1万元,占9%;社会保障支出130万元,占6.6%;医疗费用支出47.76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40.04万元,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8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8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1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万元,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45.5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其他网络设备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732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2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事管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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