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07-05来源:行政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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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驻马店市政协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政协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政协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政协概况

一、驻马店市政协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市政协设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及新社会阶层、工青妇、台胞台属、侨联、新闻出版、科学技术、教育体育、社会科学、经济、农林、医药卫生、少数民族、宗教、和特邀等18个界别;委员规模499人,常委会组成人员79人,其中设主席1人、副主席9人、秘书长1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调研室、委员联络室和提案、农业、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社会和法制、经济、学习文史、台港澳侨和民族宗教、县区政协工作指导等8个专门委员会。 主要职责: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政协现有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人员70人,离休人员2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出台、重点工作落实、重大活动开展、民生工程推进等组织委员进行协商议政及调研视察;围绕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点工作部署、人事任免事项和推进合作等政协内部事务进行协商。做好提案撰写办理工作与民主监督工作。

二、驻马店市政协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驻马店市政协部门预算包括:

1、驻马店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政协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驻马店市政协委员会机关文史资料编辑室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协2017年收入总计1291.8万元,支出总计1291.8万元。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协2017年收入合计12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1.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91.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13.5万元,占3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4万元,占7.8%;商品服务支出108.8万元,占8.4%;项目支出568万元,占44%。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13.5万元,占3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4万元,占7.8%;商品服务支出108.8万元,占8.4%;项目支出568万元,占44%。主要项目是:人民政协报征订、界别小组活动经费、文史资料编辑、委员调研活动、视察经费、换届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协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协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5.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没有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驻马店市政协在2016至2017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97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政协机关按定额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上级及兄弟单位之间的调研、视察活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政协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83.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2万元,其中:政协会议100元万,文史馆建设预算45万元,公车燃修费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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