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附后:压缩包)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6、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检查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8、指导各县(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和综治办的工作。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及代管单位共有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参公编制25人;在职干部职工50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具体科室为:办公室、政治部、调研室、执法监督科、督查督办科、信息科、中共驻马店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中共驻马店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二室、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一科、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二科、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三科、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四科、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科、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中共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中共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外工作协调科、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委员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情报信息科。
1、办公室
2、政治部
3、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4、调研室
5、执法监督科
6、督查督办科
7、信息科
8、中共驻马店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
9、中共驻马店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二室
10、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一科
11、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二科
12、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三科
13、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四科
14、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科
15、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
16、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情报信息科
17、中共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
18、中共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外工作协调科
19、驻马店市法学会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四)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厅委机关本级预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学会预算。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总计1001.90万元,支出总计1001.90 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1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收入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合计1001.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1.90万元,均属于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合计100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90万元,占46.70%;项目支出534万元,占53.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01.9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增长8.5%。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收入支出增幅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45.44万元,占34.48%;商品服务支出67.71万元,占6.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75万元,占5.46%;项目支出534万元,占53.30%,主要项目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工作经费、平安建设工作和奖励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7.7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53万元,减少3.41%。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2017年皆没有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6 年减少0.23万元,减少2.56%,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6.25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25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3万元,减少4.58%。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42.8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预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8.85万元,其中:政府预采购电子设备、耗材等84.85万元;政府预采购会议服务51万元;政府预采购信息技术服务10万元;政府预采购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服务10万元,政府预采购印刷费3万元。本部门政府采购不含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名 词 解 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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