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6-20来源:税政条法科(综合治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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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驻财组〔2022〕5号 发文年度:2022年
发文级别:市级 发文单位:驻马店市财政局

2021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研究推进措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供组织机制保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和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驻马店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我局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要求。

(二)建立健全制度,配合完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照落实《驻马店市财政局机关工作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优化门户网站功能,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咨询论证专家库,加强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保障;通过对集体讨论情况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驻马店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求,年初我局对法律顾问在上一聘期内提供的服务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该所为我局依法行政、法治财政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续签了合同,期限3年。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公示、备案、清理等程序,按要求组织清理了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精神和规定不一致的、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和涉及不公平市场待遇的规范性文件。

4、配合完善财税立法。密切关注《政府采购法》(修订)、《会计法》(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制定)等立法动态,配合上级财税部门做好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上半年对《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1号)提出反馈意见,下半年联合市税务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进行调研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三)深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1、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优化政府采购领域办事程序,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完善质疑投诉、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机制,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积极推动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2、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对部门预算公开业务的指导,建立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事前审查机制、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全年共组织公开我市2021年市政府及67个市级部门(单位)预算,2020年市政府及80个市级部门(单位)决算。加强对县区预决算公开指导工作,通过制定公开模板、督促按规定时间批复部门预决算数据、加强检查整改等方式切实提升我市预决算公开质量。

3、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依法编制四本预算,全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各47件,办理结果得到高度认可;接受司法监督,局领导依法出庭应诉1次并胜诉;加大政府采购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进一步强化财政执法和监督效能。组织开展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对部分市级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示范区和高新区的会计基础工作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布行政职权目录、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我局行政职权5类96项,推动财政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行政处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公告”、“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告”信息专栏,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6、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驻马店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权责清单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并每月上报执法工作汇报、执法台账、案卷目录等,做好财政执法监督工作。

7、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20〕33号),通过电话沟通、参与听证等方式支持本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后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妥善做好职责交接,确保改革期间履行法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无缝衔接。对于人民法院建议调解的应诉案件,要求承办科室积极配合法院寻求解决方案、依法达成调解协议,及时稳妥解决行政争议。

(四)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工作

1、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根据市政府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安排1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活动,学习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专门法律法规。全年举办2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3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学习。

2、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财政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和对口服务预算单位的法律需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推行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融入到财政执法和预算管理过程中。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做好《国家安全法》的宣传工作;5月,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12月,按照“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专题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我局已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每季度均开展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学法。全年举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包括《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文明执法等内容的专题学习。但依旧存在学习频率不够高、学习内容不够广的问题。

2、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今年,我们按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审工作,全局62个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审核。但总体来看,我局执法队伍力量还较薄弱,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等方面。

3、教育宣传工作有待加强。虽然我们在普法教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学习。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集中学习频率。二是拓展专题培训内容,开展包括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内容的专题培训。三是举办面对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各类财政法规制度培训。

2、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核力度。一是要求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文件、行政处罚相关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相关文件等必须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核,进一步拓展合法性审核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本部门抽查检查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按要求公示检查结果。

3、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探索财政普法工作与财政管理深度融合的普法新机制。采取法制讲座、法律解读、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新型教育形式,发展研讨会、案例解析等交互型教育平台,充分运用网络、微信等新兴普法阵地,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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