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帮扶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 发文年度:2023年 |
发文级别:市级 | 发文单位:市委老干部局 |
关于申报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帮扶金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2023年度市直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帮扶工作于即日启动。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特殊困难离休干部的关心照顾,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市直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和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患重大疾病(如:尿毒症、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造成本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并给家庭生活带来困难的离休干部;
2、因遇不可抗拒因素(车祸、火灾、地震、洪水等)造成家庭财产巨大损失的离休干部;
3、年老多病、仅靠领取遗属补助金生活、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生活困难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
4、长期抚养残障子女、造成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
二、申请程序
1、由离休干部本人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向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证明,已故离休干部配偶需提供领取遗属补助金证明,以上材料经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核实后提出意见,以正式文件报市委老干部局;
2、申请帮扶报送材料如下:
(1)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个人书面申请(生活不能自理的可由其子女代写);
(2)填写《驻马店市市直离休干部困难帮扶金审批表》或《驻马店市市直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困难帮扶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3)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4)以本人名字开户的中原银行卡卡号。
三、审批程序
1、帮扶资金由市委老干部局每年集中审批发放一次;
2、市委老干部局每年年底对市直单位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核实真实性后确定帮扶人员及帮扶标准。
3、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帮扶条件和程序进行初核,一旦发现情况失实,将按有关文件精神追究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离休干部及困难离休干部遗属帮扶表、2023年住院病历、2023年医药费用结算单,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帮扶汇总表一式三份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上报市老干部休养所。
中共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
2023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