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8月16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冯文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关于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73551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9640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71500万元),较2016年增加316139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073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554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6748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466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83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0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限额;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06071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4975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32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96139万元(一般债务限额4073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55400万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核定数173551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9640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71500万元)作为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意见

经过积极争取,截止目前,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90700万元(一般债券60100万元,专项债券230600万元),其中市本级20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县区270700万元(一般债券40100万元,专项债券230600万元)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议我市按照省财政厅核定下达的市本级和各县区的额度分配使用新增债券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安排使用新增一般债券20000万元。中:淮河大道(中原大道至迎宾大道)工程500万元,第二水厂扩建取水工程300万元,富强路北段工程200万元,中华大道和雪松大道升级改造工程2000万元,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站建设工程7000万元,偿还到期债务10000万元。

(二)转贷县区新增债券270700万元,由各县区按转贷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调入资金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根据预算执行中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分项目资金需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支出。建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850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创文专项经费1850万元;

(二)公交公司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000万元。

四、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券分类管理要求,新增债券资金和调入资金按上述意见安排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不作调整,一般公共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1.增加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增加调入资金收入3850万元,列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下“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2.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5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503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85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503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85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调整预算全面完成。

2017年8月市本级调整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