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史志办2016年度决算公开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驻马店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是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内设4个主管科室,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组织编纂和审查验收地方志书,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驻马店大事月报和相关地情文献;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开展地方志工作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市地情数据库、地方志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收入总计299.96万元,支出总计248.1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76.72万元,增加34%。支出减少5.18万元,下降2 %。主要原因:出版业务有所缩减,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29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6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24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2万元,占68 %;项目支出78.62万元, 占3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99.96万元,支出总决算248.15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72万元,增加34%。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8万元,下降2 %。主要原因:出版业务有所缩减,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68万元,占80.87 %;住房保障(类)支出7.81万元,占3.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支出,决算数与 2015 年一样为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万元,完成预算的33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外地市业务往来频繁及出版校对任务较多。
(三)公务接待费 无支出,决算数与 2015 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万元,主要用于购办公用品、邮电费、业务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比2015年减少19.27万元,减少1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全年无接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2万元。本部门政府采购不含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填写):是指XX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指XX厅(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