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驻财办〔2017〕60号 发文年度:2017年
发文级别:市级 发文单位: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

通    知

 

局领导、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是上级领导机关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效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严守纪律规矩、转变作风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驻办文〔2017〕56号)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开任职所在地参会、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期间,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二、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差、出访,离开任职所在地参会、休假、学习,须提前1天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同时向局办公室报备。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期间,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三、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的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和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和联系方式。外出和主持工作的同志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

    

附件:驻马店市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驻马店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报备单位:                    报备时间:

外出报备领导信息

姓    名


手    机


出发时间


返回时间


外出地点


党内职务


行政职务


外出事由


主持工作领导信息

姓    名


手    机


党内职务


行政职务


填报人信息

姓    名


手    机








 

 

 

 

 

 

 

 

 

 

 

 

 

 

 

 

 

 

 

 

 

驻马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