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市粮食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八、市粮食局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粮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收支预算表

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粮食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内机构设置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调控科、流通与科技发展科、监督检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和机关局直党委。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和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行业安全生产、粮食质量检测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市粮食局财政预算单位三个:市粮食局机关、军粮供应中心、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5人。现有人员117人,其中:行政在职27人、事业在职31人,行政事业离退休59人。

(三)、预算年度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编制全市粮油流通、储备、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和全市粮食行业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产业化工程和行业安全生产,粮油质量检测和军粮供应等工作。

第二部分 市粮食局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收入预算547.8万元,支出预算547.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较2016年同期748.8万元减少2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国转入社保管理。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分:工资福利支出296.4万元,占54.1%;养老及医疗保险106.5万元,占1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万元,占14.3%;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占4.2%;项目支44万元,占8%。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收入合计5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支出合计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万元,占92%;项目支出44万元,占8%。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万元,占9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44万元,占8%,主要粮食库存检查、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7万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市粮食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主要是全供事业单位—军粮供应中心和差供事业单位—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日常军粮供应运送、粮油质量检测扦样支出较多,比2016年预算减少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目前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市粮食局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止2016年底,市粮食局主要承担政府债务1.07亿元,形成原因是2015年前市直粮食企业三次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经省核复后暂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9万元,为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公用经费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文印费等支出;遗属补助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生活补助开支;工会经费3.3万元,用于局机关工会活动支出;福利费2.7万元,用于支付局机关看望慰问职工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9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9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公共活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99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两个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维修及办公耗材等方面支出。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安排部署全局预算管理工作。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促进了预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由于我局项目支出较少,2017 年,拟对放心粮油工程示范建设经费10万元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包括人员工资。

附:驻马店市粮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批复文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收支预算表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


 

2017年7月1日

驻马店市粮食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