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
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7〕249号)和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驻财预〔2016〕641号)下达我市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本级面上县资金98万元。
二、分配原则
面上县资金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向民族乡(镇)倾斜、向近年来没有享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较多的县(区)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8万元,用于我市三个面上县:西平县、驿城区。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万元) | |||||
县区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合计 | 98 | 98 | |||
西平县 | 68 | 68 | |||
驿城区 | 30 | 30 |
五、监督电话:0396-261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