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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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7〕9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中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效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

三、考核标准和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规定,严格考核标准,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受表彰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指标的使用和管理。

市直各单位优秀比例的确定,按照以下标准掌握:

(一)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15%。

(二)本年度被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8%;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市(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8%。

(三)本年度没有开展平时考核、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备案的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运行不规范的单位、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单位,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

(四)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8%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单独进行年度考核人员,优秀等次比例经审批后单列,不列入单位考核人员的基数,其考核结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考核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优秀等次比例由各事业单位自主分配使用,主管部门不得随意降低、提高或相互占用。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所属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考核应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事业单位应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晋级、增资以及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六、时间安排

(一)优秀等次比例申报。各单位要如实填写《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7年12月31日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优秀等次比例,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年度考核。

申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需报送下列材料: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一式2份);《机构编制管理册》;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名单;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相关材料。

(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各级事业单位原则上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3月10日前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①年度考核工作报告(文件形式);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一式2份);③《2017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一式2份);④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⑤《机构编制管理册》;⑥考核结果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上报)。

各县、区须在2018315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年度考核结果。主要包括:本县、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及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打印、上报)。

《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公共邮箱(rsjsykgg@163.com,密码2812540)中下载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细化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各个考核领导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原则,规范运作程序,区分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备案制度,严密组织实施。

(二)科学组织实施。把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考核范围,对新进、学习培训、请假等人员要区别对待,因人而异确定考核单位、考核等次和考核评语。分别核算不同岗位以及不同岗位层次的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比例由各事业单位自主分配使用,主管部门不得随意降低、提高或相互占用。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功能,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竞聘(晋升)的主要依据。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妥善处理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附件:

1. 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3.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