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驻马店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驻马店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财政局内设23个科室和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支付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政策研究室、干部教育中心、税源管理办公室、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检查一室、财政监督检查二室共1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266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事业编制167人;在职职工247人,离退休人员58人。
二、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收入总计4608.75万元,支出总计4608.7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6.53万元,增长42.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18年收入合计460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8.75万元;其他各项收入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支出合计46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79万元,占69.23%;项目支出1417.96万元,占30.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58.7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541.53万元,增长51.0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55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7.15万元,占83.07%;社会保障和就业468.75万元,占10.28%;医疗卫生支出157.14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145.70万元,占3.2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7.8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2.79%。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31.03%。
(三)公务接待费19.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38.1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45.6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驻马店市财政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驻马店市财政局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