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编制37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2人,下辖三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一是扶贫开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是扶贫开发政策宣传咨询中心;三是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二、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中央、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驻马店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协调管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备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抓好党建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搬迁扶贫、救助扶贫、财政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考核工作;负责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做好全市督查巡查业务指导与年度考评工作。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2018年新纳入预算单位,收入总计118.6244万元,支出总计118.6244万元。扶贫办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预算无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合计118.6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6244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支出合计118.6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44万元,占14.88%项目支出100.97万元,占85.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8.62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8.6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115.2966万元,占97.19%;社会保障和就业1.6247万元,占1.37%;医疗卫生支出0.7812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0.9219万元,占0.7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办《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8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4.326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租用平台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