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2018年度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件: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及专项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的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企业债券发行,衔接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全市证券、期货市场建设。

四、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指导、协调市管重要商品价格出台;研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六、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负责全市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使用方向,监测债务安全情况;安排市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及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指导信托业、证券业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设计的审查;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订工作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发展服务业的重大决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全市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措施,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措施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对外开放的有关实施办法。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以工代赈办公室以及物价检查所、价格成本监测所、价格认证中心、经贸技工学校数据。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收入总计2984.68万元,支出总计2984.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065.02万元,上升5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各项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增加委托咨询评估费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收入合计298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84.6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支出合计298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6.18万元,占88%;项目支出368.5万元,占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984.68万元,与 2017年相比增加1065.02万元,上升5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各项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增加委托咨询评估费用。我委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8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7.19万元,占7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6.94万元,占19.3%;医疗卫生(类)支出162.49万元,占5.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05万元,占3.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2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项目调整,支出增加,此部分费用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8.4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3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项目调整,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6.5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4.12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0万元,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名称为委托咨询评估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年末,我委共有车辆14辆,其中1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单位执法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件:2018年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发改委预算公开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