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广电驿城分局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市戏曲研究所、市群众艺术馆、市文物考古所、市博物馆、市演艺中心5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和广播影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

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组织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

4、指导、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

5、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古籍保护整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组织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促进对外文化贸易。

7、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8、拟订全市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动漫、游戏等产业发展。

9、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总计4849.61万元,支出总计4849.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63.12万元,增长80.52%。主要原因: “工资福利支出”和市文物管理所财政专户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合计484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9.61万元,占62.88%;财政专户收入1800万元,占37.12%。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支出合计484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11万元,占54.71%;项目支出2196.5万元,占45.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49.61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63.12万元,增长27.79%,主要原因: “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4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05.27万元,占75.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45万元,占15.23%;医疗卫生(类)支出165.08万元,占5.41%;住房保障(类)支出114.81万元,占3.7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1.4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2017年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文物管理所业务用车和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执法用车业务量加大。

(三)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较2017年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开展专项检查,接待任务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32.9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1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14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0万元,为购买国有文艺院团演出经费。2018年,我部门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5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殊专业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文广新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