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28号)文件精神,设立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和驻马店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现更名为:驻马店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3个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依法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分析掌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级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驻马店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4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5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计2913万元,支出总计29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6.6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二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三是市财政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的投入,项目支出增长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合计29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2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06万元,占77.4%;项目支出657.94万元,占2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6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长65.6%。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财政拨款增幅较大;二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预算;三是市财政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的投入,项目支出增长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87万元,占13.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6.27万元,占82.61%;住房保障支出100.86万元,占3.46% 。

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20.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在2017至2018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23.35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车辆公务用车大幅减少。

(二)因公出国出(境)费4万元。主要预算省局组织的出国考察食品药品等相关工作的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06.2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车辆保险、保养及维修、加油等支出。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暂无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的专项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