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驻马店市侨联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侨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侨联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侨联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侨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为驻马店市侨联本级预算。
二、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以下简称驻马店市侨联)是驻马店市委领导下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一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
1、围绕经济社会建设中心,团结引导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驻马店市现代化建设;
2、了解反映广大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及其家属需求,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为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在市内投资创业、科研创新等提供服务;
3、做好人大和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或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引导侨界人士积极有序参政议政;
4、密切与海外新侨和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驻马店与海外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5、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基层侨联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为和谐社会服务。
6、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收入总计123.084万元,支出总计123.08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收入总计123.0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3.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84万元,占82.13%;项目支出22万元,占17.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3.084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961万元,占86.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81万元,占6.77%;医疗卫生(类)支出4.0544万元,占3.2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05万元,占3.85%。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会《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侨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侨联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增加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接待归国探亲的海外侨胞)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1.4万元,增长原因为2017年没有编制公务接待预算,2018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与海外侨胞开展联络联谊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侨联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97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6万元,其中:印刷服务类政府采购0.6万元;会议服务类政府采购2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驻马店市侨联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驻马店市侨联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驻马店市侨联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驻马店市侨联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