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政法委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和市法学会等1个代管单位。
(二)部门机构职能: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办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办公室
2、政治部
3、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4、调研室
5、执法监督科
6、督查督办科
7、信息科
8、中共驻马店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
9、中共驻马店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二室
10、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一科
11、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二科
12、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三科
13、驻马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四科
14、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科
15、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
16、中共驻马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情报信息科
17、中共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
18、中共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外工作协调科
19、驻马店市法学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及代管单位共有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参公编制25人;在职干部职工50人,离退休人员7人。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五)预算单位构成
1、驻马店市委政法委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3、驻马店市法学会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327.40万元,支出总计1327.4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325.50万元,上升32.49%。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收入支出增幅较大。并且现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治安案件高发期和矛盾纠纷凸显期,平安建设任务重、维稳压力大。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2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27.4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7.40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79.15万元,占43.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8万元,占1.87 %;商品服务支出68.46万元,占5.16%;项目支出655万元,占 49.34%。主要项目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工作经费、平安建设工作和奖励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27.40万元。上升32.49%。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收入支出增幅较大。并且现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治安案件高发期和矛盾纠纷凸显期,平安建设任务重、维稳压力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27.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8.72万元,占 8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3万元,占5.97%;医疗卫生支出28.42万元,占2.14%,住房保障(类)支出31.02万元,占2.34%。基本支出672.40万元,占50.66%,项目支出655万元,占 49.3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3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均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0万元,其中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4.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33.72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4.2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5万元。平安建设奖励50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工作经费65万,平安建设专项经费3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