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业务经办网点的内部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八)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正处级规格。中心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审计科、监察室、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受理科、信息管理科8个科室,在全市八县二区分别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科级规格,属中心派出机构,由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1387.0916万元,支出总计1387.091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872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财政拨款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1387.0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7.0916万元(财政拨款1387.091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387.091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78.0686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37.75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9万元;4、一般性项目支出47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87.0916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89.872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财政拨款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87.0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6.7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004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6.01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7.0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9.3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980,696津贴补贴 2,454,684奖金   891,8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3,240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2,04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87,998住房公积金 360,13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150,000退休费   11,990;公用经费37.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700,000印刷费 150,000电费 50,000邮电费  640,000差旅费 25,000维修(护)费 305,000租赁费 400,000劳务费  10,000工会经费 60,023福利费  49,5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8,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00办公设备购置  1,420,000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180,000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8万元。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8万元,按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计算,车均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6.8万元。其中公用经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407.8万元车辆燃修费8.8 万元、公积金对账单邮寄费 24万元 、档案室建设经费 45万元、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购置费 60万元、 公积金短信费用 37万元 、公积金网络专线租赁费 34万元、 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费 29万元、 印刷费 15万元、机房装修余款 58万元、办公楼搬迁办公家具购置费 47万元、 会议室建设经费 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积金管理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