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按照2018年驻马店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驻马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zhumadian.gov.cn/)的“信息公开”栏目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humadian.gov.cn/)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驻马店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396-2610933。
一、概述
2018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力度,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较好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科(室)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浏览、筛查、发布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审核,信息办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于2018年5月4日接受电视专访介绍我市财政工作有关情况;于11月9日就我市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驻马店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市财政局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驻马店市财政局计算机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关于做好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及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和《驻马店市财政局职工文明上网使用规范》等,为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和有效推进。
(三)注重全面及时。2018年,市财政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将政务信息通过局门户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河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公开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市县财政部门在本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严格公开时限。各级政府预决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级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完善公开内容。市本级所有部门预算全部报市人大审议,除法定涉密部门外,部门预算全部按照要求予以公开,公开率达100%。细化公开科目。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单独予以公开。同时在驻马店市财政局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网址链接。二是全面公开解读全市财政收支。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财政数据”栏目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信息》,每月定期公开我市财政收支情况,包括全市及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累计完成情况、同比增长额、增幅、在全省的排名等情况,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2018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投诉处理信息公告9条,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告52条。四是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决算时,同时公开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和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并对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新增债券的使用情况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在预算调整方案公开时予以公开。五是公开脱贫攻坚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8〕129号)精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开设“扶贫专栏”,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资金分配和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六是及时发布社会保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了《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驻民文〔2018〕39号)、《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2018〕21号),公布信息涵盖2018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水平等内容,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七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PPP专栏”和政府门户网站“PPP专栏”,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落地项目、中标咨询机构等信息。
(四)丰富公开渠道。市财政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初步形成以政府网站为核心,多平台同步发布的多元化公开格局。坚持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局门户网站开设了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收费目录、预决算公开、财政数据、采购公告、结果公告、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公开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等栏目,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网发布,并在网站明显位置设置政府采购、PPP项目、资产管理、会计之窗和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举报信箱等互动服务窗口,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和监督反馈。开设新媒体账号2个,分别是微博账号“驻马店财政局”和微信公众平台账号“驻马店市财政局”,截至2018年底,我局的“两微”平台共发布信息437条,总关注人数1716人。
(五)强化互动交流。市财政局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问政及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政务相关问题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驻马店市直财政政务公开网上答复与处理制度》要求,办理群众网上诉求,形成了下载、领导批示、办理整改、办结审核、上网公开的“链条机制”,加强与各级信访机关联动的要求,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办理和回复,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2018年,回复局门户网站留言28次,处理上级转办来信来访件5件,得到信访申请人的充分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信函申请2件、网络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也存在着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强、新媒体等其他公开方式利用率不够高等问题。
2019年,市财政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在实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办法;二是进一步丰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增强互动性,并积极探索新媒体等其他方式开展信息公开,提高通过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加强财政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