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驻马店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驻马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zhumadian.gov.cn/)的“信息公开”栏目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humadian.gov.cn/)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按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力度,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截至2019年底,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775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3条;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行政处罚、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2条,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告45条。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科(室)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浏览、筛查、发布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审核,信息办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于2019年4月24日接受电视专访介绍我市财政工作有关情况。
(二)加强信息管理。制定完善了《驻马店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市财政局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驻马店市财政局计算机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关于做好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及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和《驻马店市财政局职工文明上网使用规范》等,为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和有效推进。
(三)完善平台建设。市财政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初步形成以政府网站为核心,多平台同步发布的多元化公开格局。坚持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局门户网站开设了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收费目录、预决算公开、财政数据、采购公告、结果公告、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公开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等栏目,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网发布,并在网站明显位置设置政府采购、PPP项目、资产管理、会计之窗和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举报信箱等互动服务窗口,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和监督反馈。开设新媒体账号2个,分别是微博账号“驻马店财政局”和微信公众平台账号“驻马店市财政局”,截至2019年底,我局的“两微”平台共发布信息656条,总关注人数1777人。
(四)强化监督保障。市财政局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市长服务热线、网络问政及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政务相关问题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驻马店市市直财政政务公开网上答复与处理制度》要求,办理群众网上诉求,形成了下载、领导批示、办理整改、办结审核、上网公开的“链条机制”,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办理和回复,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2019年,回复局门户网站留言17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28件,办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按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 | 0 | 1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46.728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也存在着对新修订政策法规学习不够透彻、重大决策措施及文件解读精细化水平不足等问题。2020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
二是对重大决策措施及文件的解读精细化水平不足,解读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人员不足,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
二是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在深度和精度上做文章,创新解读方式,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增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的引导力、亲和力、说服力、影响力。
三是紧紧围绕群众有需求、上级有要求这个大方向,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调研,主动查找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研究破解方法,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提升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