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驻财办[2017]7号 发文年度:2017年
发文级别:市级 发文单位: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17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非税征管改革,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切实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充分发挥稽查保障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组织非税收入

(一)严格收入预算管理。一是加强非税收入年度预算预测与审核,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在编制好2017-2019年非税收入中期规划的基础上,滚动编制2018-2020年非税收入规划。三是加强精准管控,掌握重点县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收入动态,提高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真实性。四是加强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监测,落实催收催缴责任制,确保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完成的进度与质量。五是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会商、座谈、调研,指导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征收管理、规范执法,努力完成全年非税收入预算。

(二)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管控。一是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实行量化追踪管理,积极跟进收入进度,及时了解收费情况。二是关注教育、公安、交通、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加强督收督管。三是关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等收缴情况。

(三)深挖国有资源资产增收潜力。一是贯彻落实《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规范管理,堵塞跑冒滴漏,保持非税收入平稳增长态势。二是做好户外广告收入、水库水力水费和发电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征管工作,使其成为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三是做好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租赁收入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工作。

(四)全面确认清理待查资金。一是严格执行待查资金确认清理制度,明确各代收银行专管员责任。二是加大待查资金清理力度,缩短待查时限,力求使待查资金余额降至最低。三是对逾期未确认的待查资金,区别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处置。

二、全力规范收入管理

(五)做好收费政策调整工作。一是落实好国家和省取消、免征和停征政策,特别是涉企收费各项政策的调整。二是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不动产登记收费、高中学费、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工作。三是做好各项调整政策的宣传公示工作,落实清单动态管理。

(六)规范和清理政策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继续清理与上述法规制度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持续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

(七)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归集专户管理,强化非税收入会计核算,严格资金退付分成审批,保证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管理方式和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

(八)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反馈和分析研判。一是调整非税收入月报、季报填报口径,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析报表体系。二是及时编制月报、季报,提升报表时效性,准确掌握全市非税收入动态和进度。三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严格专管员系统数据审核时间节点,做到收入数据完整准确、报表报送及时、账务真实连贯。四是坚持月收入形势分析会制度,狠抓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对症下药。

三、建立新制度开辟新财源

(九)加快规范户外广告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出台。一是深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增强公众认知,营造良好征管氛围。二是深入走访调研,掌握户外广告资源情况。三是做好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和办法。四是会同住建部门、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

(十)探索制定其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分类分项制定本地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如地下空间资源、市政公共设施冠名权等的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

(十一)强化管理制度落实。一是根据《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配合省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调查研究,为出台我省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办法做好准备。二是继续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收费政策的通知》,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收费征管。三是继续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抓好污水处理费等涉及用水的各项收费征缴管理。四是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法规制度宣传和学习培训。

四、继续推进征管系统建设

(十二)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一是继续推进公安交通自助服务系统、交警罚没收入网上缴费扩面应用。二是强化POS刷卡缴费改革进程,实现交通运输部门超限超载执法罚没收入POS刷卡缴费全覆盖、无死角。三是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推进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改革工作。四是继续学习探索,推广非税收入网上缴款。

(十三)深化非税征管系统推广应用。一是按照省厅信息系统整合的规划和要求,在全市推广应用土地出让收入模块。二是加强县区沟通协调和培训指导,持续拓展系统的应用广度与深度,力争实现市县两级执收单位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三是按照财政信息化建设整体部署,持续升级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功能,广泛开展系统实操培训,提高征缴水平和效率。四是加强银行的监督考核,按照代收银行协议和考核办法,对各代收银行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监督银行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切实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十四)进一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一是完善“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票据管理机制,加大通用机打票据使用推广力度,严格控制手工票据的发放与使用,发挥源头控制作用。二是依托非税征管系统,做好2017年度财政票据的计划上报、调运、发放、核销工作。三是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单位的用票权限,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四是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

(十五)着力推进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一是根据省厅要求,换发新的财政票据领用证。二是认真做好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票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社保)清理核销工作。三是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择机召开全市财政票据管理研讨会,加强对县区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强化监督检查

(十六)强化日常稽查。一是坚持日常稽查常态化,继续将稽查、调研、服务结合为一体,把日常稽查工作做活做好。二是针对群众举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收集信息,查找线索,清查违法违规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针对财政监督、审计、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督促各级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四是针对收入异常、幅度变化较大、季节性强、金额较大的收费项目,擅自减免征非税收入、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以及对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应用情况等进行日常稽查,发挥好以查促收促管的职能作用。

(十七)抓好专项稽查。坚持日常监督稽查与重点监督稽查相结合,全面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引入“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选定1-2个部门作为年度专项稽查目标单位开展专项稽查。突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强整改,确保实效。

(十八)督促县区工作。一是结合全市非税收入形势和预算执行情况,针对部分收入增幅畸高或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对收入浮动较大、收入不均衡的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稽查,督促县区加强依法征管,严防跑冒滴漏、虚收空转。二是适时召开全市稽查工作研讨会,采取案例分析、现场讨论等形式,提升全市稽查队伍业务能力水平。

七、深化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一是继续开展 “对标”管理和选题调研活动,努力提升全市非税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和个人素质能力。二是围绕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重点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向工作成效转化,提高决策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三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经济手段、市场规则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的能力。

(二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廉政建设工作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持续改进作风,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谋划推动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及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突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环境。三是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令行禁止。五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落实权责清单,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六是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定点帮扶、党员进社区等专题活动,不断改进非税管理机关作风,维护财政部门、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