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市委政研室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概况

    一、驻马店市委政研室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委政研室内设2个科和1个市政研资料编辑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部署,承担市委有关政策性文件、文稿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任务,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文件的调研起草;根据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起草改革文件工作;承办市委办公室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政研室共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市委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二、驻马店市委政研室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驻马店市委政研室部门预算包括:

    1、驻马店市委政研室机关本级

    2、政研资料编辑室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年收入预算140.36万元,支出总计140.3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新增一项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年收入合计1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40.36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占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万元,占10%;商品服务支出14万元,占10%;项目支出23万元,占1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占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万元,占10%;商品服务支出14万元,占10%;项目支出23万元,占16%。主要项目是:市委政研室调查研究工作经费、市委改革办公室专项经费、市委政研室工作刊物印刷发行费、水电补助及运行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驻马店市委政研室在2016至2017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导致。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

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委政研室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办公家具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31市委政策研究室)驻马店部门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