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驻财购罚决字〔2021〕5号

本机关依法对驻马店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省级污染大气、水、土壤防治项目(项目编号:2020-1254-0727)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该项目评审专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对肖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吴某某4名专家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评审行为,引以为戒。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