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驻财购罚决字〔2021〕11号
本机关在查处“黄淮学院南北校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A包)”举报案件中,发现驻马店市松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经调查,驻马店市松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黄淮学院南北校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中,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诚信库用于本项目投标的三个认证体系证书是虚假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46931元(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