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2021)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驻马店市财政局于2021年6-8月份开展了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监督评价对象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驰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民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行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盛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嘉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润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评价内容

主要针对19家代理机构2020年政府采购执业情况,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涵盖区、县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不够5个的全查。抽取的项目全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代理机构按照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打分排名(具体见附件)。

三、监督评价步骤

本次监督评价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采取单位自查(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四个阶段。

四、评价检查情况

市财政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成立了监督评价考核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向19家评价对象发出了书面检查通知及相关评价资料,要求代理机构对照标椎开展自查。被抽查代理机构按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标评价体系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及百分制打分表报送市财政局。自查结束后,市财政局在代理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监督评价,每家代理机构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查,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表进行打分,同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作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底稿”和“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由被评价单位书面签字确认。在监督评价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抽查项目问题

(1)部分代理协议签订不规范,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签订的是工程项目代理合同;

(2)少数代理公司提供的是电子版采购文件仍收取标书费用;

(3)部分项目存在资格条件作为打分项;

4)少数采用综合评分的项目价格分不是采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进行计算;

(5)部分采用综合评分的项目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亮化指标不相对应;

(6)部分采用综合评分的项目存在用特定行业或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得分项;

(7)部分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布时间不一致;

2.代理机构问题

(1)极少数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较少;

(2)部分代理机构内外部培训不规范;

(3)部分代理机构留存评审资料不齐全、不规范;

(4)部分代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5)部分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公告和评审资料时两法混用、文字语言表达不正确或不规范;

五、下步工作打算

1.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宣传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2.督促督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学习,引导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外部学习轮训,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以提高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成功率,同时引导其积极正确对待质疑,依法依规依据回复质疑,提高质疑答复满意度,从而降低投诉。市财政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情况适时对代理公司进行线上或线下专题培训。

3.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代理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同时将处理结果告向有关网站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高效、阳光、便捷、廉洁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推动代理机构从程序代理为主转为专业化服务为主,由发挥采购程序控制作用转为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