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27 10:18
信息来源:
会计科
各县 (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会计准则制度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会〔2024〕3号),决定在全市落实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财政部门动态掌握各级各单位会计政策执行情况,优化常态化会计咨询和服务机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坚持服务为主、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会计工作联系点建立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着力推进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选点。联系点的选取应兼顾单位规模、单位性质、行业类别及重点工作推进需要并能够反映会计准则制度实施状况,采取“自愿报名+重点关注”的方式确定。市财政局将选取10家行政事业单位、15家企业、1家县(区)财政局为市直联系点,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公布联系点名单。县(区)联系点由各县(区)财政局选取,并公布联系点名单,原则上县(区)联系点行政事业单位应不少于5家,企业应不少于6家,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应不少于2家。
三、把握节点,按时完成申报。申请报名市直会计工作联系点的单位,要在4月15日前将填写后的《会计工作联系点申请表》(详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各县(区)财政局要在4月22日前汇总填报本辖区《会计工作联系点基本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
联系人:驻马店市财政局会计科 余 佳
联系电话:0396-2610813
电子邮箱:zmdczjkjk@163.com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