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再获“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称号

2024-08-28来源:政府采购管理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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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19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发布了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监管专业度评价结果,市财政局被评为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称号,已是我局连续两次获得此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创新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在流程审核上做减法,在监管创新上做加法,在服务水平上做乘法,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一、推进减负提质,消除政府采购隐形门槛。通过在全市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提高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等项制度措施,有效消除了供应商参与我市政府采购的“隐形门槛”,落实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二、创新采购机制,扩大电子商城服务范围。在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十三个县区站点基础上增设“直属专区”“企业专区”两个专区,免费服务在驻的省直管单位和国有企业采购活动,扩大了电子商城服务范围。创新供应商注册、入驻方式,对供应商实行“零费用”注册,“承诺制”入驻,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放入驻,不受地域、规模、业绩、所有制形式等限制,实现供应商征集“零门槛”。

三、探索信用评价,实现政采当事人四方评价。为推进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市财政局开发建设了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该系统采用星级评价制,最高5星级,最低1星级。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类评价主体在系统内初始评价都登记为3星级,每一次政府采购活动后四类评价主体进行互评,评价结果在评价系统中实时计算,实时显示,并在信用评价系统中对所有评价主体公开。

四、注重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大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力度,注重从投诉、举报中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并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事项处理环节引入投诉处理委员会评审工作机制,建立了常态化、标准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近年来,分别开展了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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