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二十条措施推动过紧日子成为习惯

2024-09-30来源:预算科
分享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细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在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关于过紧日子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外省市相关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五方面二十条措施,进一步细化了过紧日子要求,列出了负面清单,着力推动全市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坚持”成为“习惯”、转为常态

一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两个“只减不增”政策。严禁以虚报人数、违规增加陪同人数等方式多开支公务接待费。对于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因公出国(境)一律不得安排预算,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提倡合并公务用车任务,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内容相近、对象重叠的统筹管理,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视频会各种培训原则上不得在市外举办不得一事一培训或一事多培训,一般应采取网络视频形式开展培训,严控线下培训数量,落实培训对象下训一级要求。公务出差应选择经济型交通工具和住宿,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节约办公用水用电,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控制报刊书籍订阅数量和图书购置数量、范围,除政策明确要求或业务必需外,不得“一人一书”免费发放书籍从严控制纸质会议材料数量,提倡以电子投屏等方式展示会议材料内容严控编外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减少编外人员使用数量合同到期后不得顺延,每年按规定重新报批,未经批准的不予安排预算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确实无法自行组织实施的,可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外单位实施,但要大幅压缩费用预算,实事求是减少‘虚头’三是加强项目和资产管理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调增概算;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调增概算所需资金优先通过统筹部门预算资金解决。举办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开展临时性专项工作等需使用资产的,应在充分利用单位现有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解决,公物仓资产不能满足需求的,由公物仓管理部门统一购置,使用单位借用、按期归还。四是严格预算管理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做实年初预算财力,坚持优先使用稳定财力保障“三保”需求。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预算资金配置效率,市本级财力安排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办理结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只办理一次结转。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禁以提前预付、超进度支付资金等方式突击花钱。对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项目立项、调整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主体责任,从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各环节各方面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各项制度,责任明确到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和移送处理力度,强化线下核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厉行节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将厉行节约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发现的违反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核减部门经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等各类监督,推动形成各类监督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监督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驻马店市财政局 (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
邮编:463000 电话:0396-2610800 地址:驻马店市金雀路278号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493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04 豫ICP备140163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