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彰显责任与担当

2018-11-28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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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驻马店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有效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为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副处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财政局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驻马店市财政局机关各党支部与驻村第一书记派驻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帮扶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三是对年初签订的脱贫攻坚责任书目标任务,列出了责任清单并量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局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始终将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作为市财政优先保障重点,截至2018年11月,全市已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5亿元一是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截至11月底,全市已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2亿元,较上年全年增长18.2%。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6亿元,较上年全年增长33.3%,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目标(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幅高于中央和省下达我市资金增幅,总量高于中央和省下达我市资金总量的20%)。二是强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要求,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标台账,指导各贫困县扎实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切实做到“应整尽整”。截至11月底,全市6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3亿元。三是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足额筹措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3690万元,支持确山、泌阳县和驿城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有效减轻了搬迁贫困户负担

三、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拨付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方面进行细化和明确对扶贫资金长期闲置沉淀的坚决收回,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行为坚决查处。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分别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市级扶贫资金投入、支出统计制度,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市扶贫资金投入、整合、支出等情况初步建立全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及时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进行跟踪监控。加强与市扶贫办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新修订《驻马店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制定印发《驻马店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会同扶贫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市在全省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排名全省第四,获得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550万元。

    四、开展社会帮扶,加强驻村管理。认真做好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管理。帮助派驻村修建了文化大舞台、文化活动广场、幼儿园,彻底改变了村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积极帮助派驻村找准发展路子,建设光伏电站、扶贫车间、生态大棚等种植基地,有效提高了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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