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月1日起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

2019-04-30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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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5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目前的19%、20%统一降至16%。同时,将目前正在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期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费率下降20%。全市财政部门将积极与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制度,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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